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26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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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9名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9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公告(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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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126名医务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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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23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北京市民政局所属5家事业单位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公开招考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有创新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
(四)社会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落户时间截止到2019年5月13日,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五)北京生源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基本要求:须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六)非北京生源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基本要求:须符合北京市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落户条件(本次非北京生源岗位为北京市民政局区县福利生产办公室的福利业务管理岗位)。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符合岗位需求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岁(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如期毕业,并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
4.在校期间及正式办理入职手续前,未缴纳社会保险;
5.符合进京审批、落户的其他条件。
(七)各岗位年龄要求具体详见附件,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5月13日;
(八)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九)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考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9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
三、公开招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和笔试后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
1.报名方式
考生报名请登录北京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管理系统(http://zhaopin.bjmzj.gov.cn)(以下简称招考系统)。首次登录招考系统的考生,须先进行“注册新用户”。成功登录系统后,直接进行事业单位招考报名进行相应操作填报。
2.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
考生可在2019年5月22日9:00至2019年5月24日17:00期间,登录招考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本人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考生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考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请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注意随时登陆招考系统,关注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拟招考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考。
(4)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登录招考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每个招考岗位按照拟招考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原则上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3.查询成绩。考生可登录招考系统查询成绩。
(三)现场资格复审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根据1:5的比例要求,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参加面试的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学历、学位、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和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核者,可按照笔试成绩(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审核。
2.资格复审携带材料
(1)《北京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须本人手写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2份(集体户口的须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须毕业院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2份,须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盖章;
(5)招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6)招考岗位要求具备一定的工作年限的,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招考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7)其他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详见招考系统的通知公告。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请登录招考系统查询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将全程录像。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招考系统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个别拟招考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5的岗位,若考生的面试成绩没有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半天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则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政审考察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每个招考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须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名单在招聘系统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政审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考生上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录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次公开招考笔试、面试等相关安排及通知、公告将在招考系统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考下一步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名咨询电话:具体详见附件;
招考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121860。
附件1:2019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
北京市民政局
2019年5月13日
2019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9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北京市民政局所属16家事业单位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有创新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
(四)社会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落户时间截止到2019年5月13日,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五)北京生源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基本要求:须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六)非北京生源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基本要求:须符合北京市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落户条件。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符合岗位需求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岁(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如期毕业,并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
4.在校期间及正式办理入职手续前,未缴纳社会保险;
5.符合进京审批、落户的其他条件。
(七)各岗位年龄要求具体详见附件,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5月13日;
(八)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九)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9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护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附件1)、《2019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附件2)。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和笔试后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
1.报名方式
考生报名请登录北京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系统(http://zhaopin.bjmzj.gov.cn)(以下简称招聘系统)。首次登录招聘系统的考生,须先进行“注册新用户”。成功登录系统后,直接进行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进行相应操作填报。
2.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
考生可在2019年5月22日9:00至2019年5月24日17:00期间,登录招聘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本人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考生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请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注意随时登陆招聘系统,关注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按实际通过人数参加笔试。
(4)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原则上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3.查询成绩。考生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成绩。
(三)现场资格复审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根据1:5的比例要求,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参加面试的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学历、学位、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和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核者,可按照笔试成绩(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审核。
2.资格复审携带材料
(1)《北京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须本人手写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2份(集体户口的须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须毕业院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2份,须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盖章;
(5)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6)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的工作年限的,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7)其他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详见招聘系统的通知公告。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请登录招聘系统查询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将全程录像。
报考医护岗位(附件1)的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医护专业知识、实操能力等内容;报考其他岗位(附件2)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招聘系统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五)体检、政审考察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须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招聘系统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政审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考生上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等相关安排及通知、公告将在招聘系统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名咨询电话:具体详见附件;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121860。
附件1:2019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护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xls
附件2:2019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xls
北京市民政局
2019年5月13日
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卫计委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办法(试行)》(京怀人社发〔2015〕3号)文件精神,为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经批准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务实,遵守职业道德、工作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
(三)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四)年龄计算方法:“30周岁以下”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具体要求:见附件1《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需求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提交材料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5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怀柔区小中富乐188号1号楼1215室)。
2、网上报名:邮箱:jbzyrs@163.com。
3、咨询电话:89682725、89685109。
(三)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2019年5月28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
2、所需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书签字的报名表;
(2)提供详实简历;
(3)提交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
(4)提交身份证、户口本;
(5)应届毕业生需提交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统招统分证明、三方协议。
四、面试和试讲
1.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5月31日。
面试内容为教育管理、教育心理学、教学理念等方面的问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试讲
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按照拟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程序的人员。试讲内容为应聘专业的课程讲授。参加试讲的人员还需提供7份50分钟板书教案(纸质版教案,教案中不能透露姓名)。试讲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公布总成绩
在怀柔信息网和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站公布总成绩。
总成绩的确定: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个人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个人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按照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
(二)考察
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调取人员档案进行核查,核查主要内容:所提供个人材料的真实性、有无违法行为、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有无处分等。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怀柔信息网(http://www.bjhr.gov.cn/)以及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站(http://www.jbzy.com.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相关附件:
附件1: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需求表.xls
附件2: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5月15日
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9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公告(49人)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结合单位实际需求,现将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9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详见附件: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9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职位表。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5、北京市2019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8日10:00-15:00。
2、报名地点:2019年北京市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双向选择洽谈会现场(地点: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二号北京理工大学国防科技园一号楼连廊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3、报名要求: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持本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以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各区村官办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报名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笔试成绩为北京市各级机关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各用人单位具体成绩要求以报名现场公示为准)。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时间、地点待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公务员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替补人选。用人单位到应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各用人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附件: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9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职位表
2019年5月17日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7名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学校面向2017-2019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23个单位,75个岗位,拟招聘107人。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并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热爱教育事业,并符合岗位要求条件。
(二)年龄条件。年龄35岁以下指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30岁以下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三)学历及其他条件。(1)北京生源毕业生要求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中小学岗位要求全日制统招(不含定向、委培)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幼儿园教师需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具有大专派遣证的后取成人教育本科)。(2)非北京生源要求全日制统招(不含定向、委培)硕士及以上学历2019年应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在校期间所修科目成绩无补考记录,且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符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进京落户的引进条件。(3)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经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名参加限定岗位的招聘,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非京籍留学人员报考要求符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进京落户的引进条件。(4)应聘人员应符合岗位条件中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具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的,可报考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岗位。报考中小学岗位的,持有高一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本学段或者低学段相应学科的岗位。报考幼儿园岗位的,需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2019年5月27日上午9:00-5月28日下午15:00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填写报名信息,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历、专业等必须与岗位需求相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须随时查看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如因信息填报不全等情况被退回,可在5月29日12:00前根据退回原因修改信息再次提交,过时视为自愿放弃。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须在5月30、31日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时间:6月1日上午9:00-11: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按应聘岗位类别进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基本能力水平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本次招考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6月11日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时间:6月13日-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4:00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成人教育中心1号楼3层1306室
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按以下顺序装订:
1.房山区教委2019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学校户籍部门公章)、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应届生需提交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完全部课程的成绩单;2017-2018年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和派遣证的复印件(均需验原件,派遣证复印件盖档案存档机构或人才中心章的可视为原件),档案存放机构的存档证明;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满足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要求,根据个人具体情况,提供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证件资料:
(1)有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需验原件)、复印件一份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存档机构印章);
(2)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一份。(有效期内教师资格笔试及面试各科考试均合格的视为具有教师资格,仅笔试合格的不视为具有教师资格);
5.提交个人简历,证明自己能力的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档案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须提供存档证明;
7.往届毕业生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留学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护照、留学回国证明、出入境记录等原件及复印件。
9.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业务考核和面试安排
业务考核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请随时关注查阅。
业务考核和面试的总成绩为100分。
(五)确定考察及体检人选
业务考核和面试成绩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根据总成绩的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及体检人选。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业务考核和面试测试成绩*60%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依总成绩的排序进行递补。
(六)拟聘人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sh.gov.cn/zwgk/gkzk/)和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将不再顺延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七)需要说明的情况
1.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北京生源最低聘用年限为3年。非京生源最低聘用年限为6年。如在聘任期内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岗的将按照聘用合同内容追究相关责任。
(八)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认定为失信人员。
⑵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
⑶非京生源毕业生及非京籍留学归国人员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者;
⑷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者;
⑸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⑹未在规定时间签订三方协议或未按时报到的;
⑺截止到办理入职手续时不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
⑻拟聘人选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⑼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⑽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2.应聘人员务必在资格审核提交的简历中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考生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电话:010-89353415
附件:
1.2019年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汇总表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2019年5月17日
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126名医务人员的公告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委所属20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4个岗位的医务人员,共招聘126人。(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及计划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计算方法:40岁以下指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25岁以下指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应学历、专业、职称、工作技能等;
5.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6.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本市。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程序
报考人员本人请于5月28日—5月29日(两天)上午
9:00—11:30,下午1:30—4:30到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科研教育中心(城关街道顾册村兴房大街70号)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
1.《房山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填写要完整准确,并在“本人承诺”栏签字;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首页、本人页;集体户口的需出示户口首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全日制统招非应届毕业生)和报考单位岗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本人参加工作时间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5.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2019年全日制统招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二寸免冠照片2张(蓝色、白色底均可)。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将报名表交至登记处方为报名成功。
四、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笔试、面试时间: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请登录http://www.bjfsh.gov.cn./zwgk/wjw/查阅。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请登录http://www.bjfsh.gov.cn./zwgk/wjw/查阅。
(二)公示
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公开招聘栏目(http://www.bjfsh.gov.cn/zwgk/gkzk/)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享受事业单位正式员工工资待遇。
六、注意事项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3.2019年7月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
4.提供虚假材料的;
5.拟聘人员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6.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联系电话:89361144
电子邮箱:renshike1144@126.com
附件:
1.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条件汇总表
2.房山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17日
北京印刷学院2019年人才招聘公告(第二批)
北京印刷学院隶属于北京市,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经过60年的建设和发展,已经成为在印刷与包装、出版与传播、设计与艺术三个领域具有明显优势和特色,工、文、艺、管协调发展,国内唯一专门为出版传媒全产业链培养人才的多科性高等院校。
学校坚持特色发展,以特色学科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学校现有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学校有国家绿色印刷包装产业协同创新基地、北京市印刷电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工程实验室、数字媒体艺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新闻出版领域关键技术应用研究与服务综合实验室、高端印刷装备信号与信息处理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文化产业与出版传媒研究基地等1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018年,学校获批北京市新增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就业派遣资格,非京生源应届生需符合进京条件。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市户籍,且行政关系在京;
6.应届博士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学习经历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具有海外留学背景优先;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
二、人才需求计划
详见附件1:《北京印刷学院2019年招聘计划(第二批)》。
三、招聘时间及方法
1.应聘人员填写《北京印刷学院应聘登记表》(见附件2),填写后将文件名改为“应聘二级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最后毕业院校”。《应聘登记表》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邮件标题亦为“应聘二级学院名称—姓名—最后毕业院校”,发送至邮箱zhaopin@bigc.edu.cn。
2.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20日
四、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岗位、申报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2.材料初审。
3.教师岗位进行面试及试讲。通过审核人员进入面试及试讲。综合成绩由面试、试讲两部分成绩构成。
4.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5.拟聘人员进行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6.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7.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人员应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报名、考核、体检及入职等工作,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于2019年底前完成入职,否则取消入职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10-60261625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1号
附件1:《北京印刷学院2019年招聘计划(第二批)》
附件2:《北京印刷学院应聘登记表》
北京印刷学院
2019年5月17日
首都师范大学2019年补充招聘公告
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学校现有学科专业涵盖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语、艺术等,六十多年来已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是北京市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学校服务社会的能力,现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人才。
根据上级单位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补充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2019年应届毕业生及各类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学生处心理素质教育与咨询中心辅导员1人、对外合作办公室行政管理人员1人、交叉科学研究院行政管理人员1人。各岗位具体要求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详见附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热爱高校工作,学风端正,治学严谨,身心健康,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应聘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满足申报岗位的条件要求,符合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
(三)各类应聘者具体要求:
应届毕业生:应为正常参加2019年就业派遣的应届毕业生,能于2019年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留京条件。博士年龄为32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年龄为27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博士后出站人员:应达到设站单位要求,能于2019年年内按时出站报到,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就业落户要求,能于2019年年内办理就业落户手续,年龄要求参照国内毕业生相应年限。
本市调入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市,且符合相关岗位要求,年龄一般应为32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四、报名方法及时间
(一)应聘者须将个人简历发至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并抄送学校人事处邮箱cnuhr@cnu.edu.cn,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二)每人可选报一个岗位,不可兼报。
(三)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9年5月26日17:00。
五、聘用人员待遇
按国家、北京市及校内有关文件执行。
六、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初试、复试、体检、学校审核和公示。
(一)个人申报
(二)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资格及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初选以函选或面试的形式进行,通过人员进入初试。
(三)初试
1.学生处心理素质教育与咨询中心辅导员岗位
由学生处心理素质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初试,包括面试、试讲、现场心理咨询能力评价。初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若实际结果不足1:5,以实际人数为准)。初试过程全程录像。
2.对外合作办公室、交叉科学研究院行政管理岗位
由学校统一组织初试,形式为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若实际结果不足1:5,以实际人数为准)。
(四)复试
由学校组织相关领导、专家组成评议小组,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复试包括面试和实习两个环节。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第一者进入实习环节。实习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给出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应聘人员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体检。
(六)确定拟聘人选
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
由学校在校园网公示七个工作日。
七、其他说明
(一)学校将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考试等相关事宜,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应聘相关材料不予退还;
(二)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聘用人员岗位等级:拟聘用的博士研究生一般聘在专技十级及以上,硕士研究生一般聘在专技十二级及以上,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拟聘人员及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等无专业技术职务的拟聘人员须经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认定并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
(四)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首都师范大学人事处所有。
附件:首都师范大学2019年补充招聘岗位信息
首都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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